一个公司财产纠纷问题我在一家小公司打工,我只是打工的!但由于公司
我在一家小公司打工,我只是打工的!但由于公司刚起步比较不够用,我就自买一台52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为公司使用!(如果我没买,公司也会去配一台给我用),电脑大部分时间都是为公司所用!只有下班时间带回宿舍为自己消遣(宿舍是公司租给我们员工住的集体宿舍)!不幸的事发生了,电脑被偷了,被偷地点是在宿舍,那天总共丢失3台笔记本,一台是公司的,一台是我的,还有一台也是同事自己的,也是为公司使用的! 请问这样的事,我们能要求公司赔偿我们一半吗?另外丢失了1300元钱现金,钱是公司的,但是在我们宿舍被偷了,我们应该赔偿吗?
电脑被偷了,被偷地点是在宿舍,那天总共丢失3台笔记本,我们能要求公司赔偿我们一半吗?另外丢失了1300元钱现金,钱是公司的,但是在我们宿舍被偷了,我们应该赔偿吗? 电脑丢失,从情理上讲,公司应该承担一部分,但从法律上说,让公司承担是没有依据的。 现金丢失,从法律上讲,作为保管人肯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其实现金本来就应该解缴银行,零碎存保险柜),更何况如何证明是在房间丢失?当然,如果公司肯减轻、免除你们的赔偿责任,那是你们的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