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案情:王某(男,26岁,无业)从吴某家盗窃2000余元后
案情:王某(男,26岁,无业)从吴某家盗窃2000余元后乘火车逃跑。途中,因王某行迹异常,乘警李某遂依法对其进行审查。王某借口上厕所跳车逃跑,李某追下火车将其抓住,王某从腰间掏出弹簧刀对准李某的胸部连刺两刀,随后逃离。李某因为失血过多,在送往的过程中死亡。公安机关经全力追捕,于次日将王某抓获归案。法院审理此案后,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10年。请分析: 1、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法院判决有错误,应当如何判决?为什么?
法院判决不正确。一,王某犯的是数罪,而不是一罪。首先盗窃2000元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二个罪则是刺死乘警李某。二,王某直接对准李某的致命要害胸部连刺两刀,并直接导致李某死亡,其行为已经绝对不是故意伤害那么简单了,而应属于故意杀人罪。三、判处死刑后,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不是10年。 正确的判决应当是对王某的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均判处刑罚,然后按照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