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旧税法规定是开具之是起180日内,现在新
旧规定是开具之是起180日内,现在新规定是多少天呢?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 (1)旧税法规定是开具之是起90天内。 (2)新税法规定是开具之是起180天内。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