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以内的孩子消费在法律上是多少钱?
《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进行与他们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因此,如果10岁以内孩子的消费水平超过了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水平,比如购置名表、高档消费平等,则其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