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问题企业所得税如何分录??急急!!!本公司是核定征收企业,2
本公司是核定征收,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90796元已缴企业所得税14769.90(2.5%=原企业所得税率2.0%+个人所得率0.5%)到了年终时我没有结转到本年利润,还挂在应交税费,在资产负债表里体现还是负数应交税费这栏“-14769.90”现 2010年应如何更正做会计分录望高人告之,万分感谢!! 可不可以这样直接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调整损益)14769.90 贷:应交税费 :14769.90 还是再经 1:借:所得税14769.90 贷:应交税费 :14769
核定征收企业,对会计帐务处理没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也不涉及成本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可以按正规的帐务处理,也可以按简单的进行会计处理。 (1)如果按正规的做帐,会计分录就按楼上3556608大师的分录作。 (2)如果按简单的做帐,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769.90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1476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