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会计分录的问题我单位属计算机服务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按种方
我单位属计算机服务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按种方法计提税金的: 借:主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现在我单位新增加了国税的销售发票,而且有了收入,这个会计分录我是这样做的,不知道对不对? 购进时 借:原材料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销货时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884.6
1、现在不知道你这增值税方面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方面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 2、对于你这样的企业,要分开核算销售材料收入和服务收入两部份,因为销售材料部份缴纳增值税,服务收入部份缴纳营业税,这不能混,如果你混了,在纳税方面会有很多的麻烦。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提的依据是: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这三种税金合计数,所以,计提时,最好按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合计数来提。 4、对于会计分录的写法,等你把你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采用新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制度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补充了才好给你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