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问题我单位原为北京市外资企业,去年已转为
我单位原为北京市外资企业,去年已转为内资企业,退休职工48名(女),均为45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去年已将她们的档案转至她们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外资企业的退休档案要求由,改为内资后退休人员档案由街道管理)现在她们要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请问:我们企业应该支付吗?是女职工年满55周岁,男职工年满60周岁就必须支付吗?如果她们在街道办事处领取了,我们怎么知道?注:退休证的发证单位是我们单位的名字!请知道的朋友帮帮忙,急等,谢了!
在哪个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哪个单位就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