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我刚请了个工人,在试工期间(刚上班的第一天)就弄伤了手.在
- 我刚请了个工人,在试工期间(刚上班的第一天)就弄伤了手.在还没有签订劳动的情况下我需要负上什么责任?
- 我刚请了个工人,在试工期间(刚上班的第一天)就弄伤了手.在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需要负上什么责任?
《工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就是说,只要符合以上规定情形的即为工伤,与有没有劳动合同,是不是试用期和做了多长时间无关。
但有下列情形的则不属于工伤。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作为企业方,要想摆脱责任,只建议从这几个方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