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对剩下的未处理的721条“过期问题”的处理发表大家的意见?
首先感谢大家对本栏目的关心和爱护。本人本次只是借这个问题平台给大家一个说明并征求大家的建议: 本人大概是今年5月23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才到IASK栏目来的,最开始的时候主要是问一些硬件方面的问题,并且得到了大家的帮助,当时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点,只是后来发现了“财务税收”专栏,与自己所学所干有相同之处,就在这为网友回答一些问题,在回答问题过程中发现很多的资料需要查找很不方便,就开始在往“共享资料”栏目上传资料,一方面自己用,一方面可赚点积分,没想到很受大家欢迎,一不留神成了“学者”。 早几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欺欺; 话不在多,点到为止; 继续做你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