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购买力评价法?如何计算的?
购买力评价法,就是把各国的各类产品和服务都按照其在美国的同类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折算,然后得出各国的GDP,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各国GDP相对于单纯的汇率法要更接近实际,适用于反映各国的经济规模,而汇率法更适合于反映各国经济的竞争力。 按购买力评价法计算   一国的总产品和服务可以按去向划分为国内产品和出口产品,汇率是根据出口产品的状况制定的,只适应于各国出口产品之间的比较,对于服务于国内市场的产品(对于大国而言,这部分往往是经济的主体),各国之间很难用汇率比较。以中国市场和美国市场为例。比如1台在中国卖2000元的机和一套130平方米、市价20万元的的住宅,在美国前者卖240美元,后者卖10万美元。当前的汇率是按两国间的贸易产品计算的,即以电视机折算的,2000元人民币=240美元,1美元=8.33人民币,用此汇率对中国的GDP(包括住宅等非贸易产品和服务)进行折算,就得出中国按汇率法计算的、以美元表示的经济规模(2003年排名世界第七);如按住宅价折算,就是20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1美元=2元人民币,按此汇率对中国的GDP(包括电视机等贸易产品和服务)进行折算,就得出中国按购买力评价法计算的、以美元表示的GDP(以此方法计算的中国GDP排名世界第二)。可见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出的中国GDP相去甚远,用电视机的汇率计算出的中国GDP远小于按住宅汇率计算的情况。当然,现实中的汇率法和购买力评价法的计算要比这复杂的多,但道理是一样的。购买力评价法,就是把各国的各类产品和服务都按照其在美国的同类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折算,然后得出各国的GDP,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各国GDP相对于单纯的汇率法要更接近实际,适用于反映各国的经济规模,而汇率法更适合于反映各国经济的竞争力。   国际机构对一国居民的真实生活状况做评价的时候,通常使用按购买力平价汇率计算的人均GDP,而不用名义汇率计算的人均GDP。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最近的一个报告里,使用购买力评价法计算中国的人均GDP为4580美元,以此为准,2003年购买力评价法计算中国的GDP为5.9万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