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转专业的限制有哪些?
转专业的限制有哪些?
关于200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6.4.30 -------------------------------------------------------------------------------- 为使我校的人才培养能够更有效的满足社会需求,实现高等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根据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学校本着尊重学生个人选择,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思想,结合学校现有教育资源,对2005级学生的专业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对象及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 本次转专业的对象为2005级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各专业可转入人数见《2006年专业调整各专业可转入学生计划数》( 附表1)。其中,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每班学生人数控制在28人以内(含28人),其它专业每班学生人数控制在36人以内(含36人)。 二、学生具有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 道德品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3、 已修课程成绩在及格以上; 4、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 5、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的当年高考录取成绩的最低分; 6、有其它转专业的充分理由。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委托培养的学生、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特招生、艺术特长生、水上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的学生、国防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3、入学后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4、无正当理由的学生。 四、限制专业 1、高考为文科类的学生不得转入当年招生科类为理科的专业;高考为理科类学生不得转入当年招生科类为文科的专业 (2005年各专业招生科类见附表1中的备注栏)。 2、艺术设计学院的学生(艺术类学生)只能在艺术设计学院内部调整专业,同时不接受外院学生(非艺术类学生)的转入申请。 3、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教务处、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组织的美术考试且成绩合格。 4、因学校资源不足,余家头校区的学生不能跨校区转专业。 五、申请程序: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交现所在学院,现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一份审批表到拟转入学院,由拟转入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 六、教学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其教学要求按所转入的专业培养计划执行,需免修或补修的教学环节,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相应关系的变更由学院与相关部门联系后办理。 2、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自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起到新专业学习,相关手续在此之前办理。 3、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后,学生原所在学院的教学办公室负责将所有转出本院学生的成绩表打印、盖章,并送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 七、时间安排:   1、 学生申请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06年5月16日前; 2、 接收学院考核时间:2006年5月26日前; 3、 接收学院报送材料时间:2006年6月2日前; 4、 学校公布时间: 2006年6月28日前; 八、本次所有转专业的学生自2006-2007学年起按转入专业缴纳学费,学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九、其它注意事项: 1、转专业涉及学生的权益,各学院应予以充分重视,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学生。同时,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转专业的申请。申请一经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调整其它专业。 十、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 2006年专业调整各专业可转入学生计划数; 附表2: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附表3:2006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学院填写)。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