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问题请问土地使用税是在什么情况下交税?是增加时上缴税金还是每
请问土地使用税是在什么情况下交税?是增加时上缴税金还是每年按照原值上缴呢?契税是什么税啊?是什么情况下要上缴啊?是增加时上缴税金还是每年按照原值上缴呢?率是多少啊?怎么计算的?根据什么计算税金的?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1、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是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2、税率 (1)大城市 五角至十元 (2)中等城市 四角至八元 (3)小城市 三角至六元 (4)县城 二角至四元 3、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额 4、土地使用税交纳期限:每年4月、10月的前15日内申报缴纳。也可一次申报缴纳全年应纳税款,缴纳期为每年4月1日至15日。 二、契税 1、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属于买方税,由承受土地和房屋权属的单位缴纳,即由买方缴纳。其计税依据是土地或者房屋的成交价格,注意,也是在购进的环节一次缴纳的,以后年度内不用缴纳,除非再进行转让的。 2、契税税率为3—5% 3、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据*税率 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4、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