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该怎么办?老公开车撞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把那人的手撞伤了,
老公开车撞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把那人的手撞伤了,就把他送去了住院,但没交住院费,现在的医疗费用是那人自己交的。因为老公觉得他没有责任。老公是在过绿灯转弯时与那个闯红灯的骑摩托车的人相撞的。现在车子被交警扣了,而且事故认定责任书也没下来,找交警要车,交警说要去医院给那人交医药费才能拿车。但是我看了交强险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如果是没有责任的话,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偿对方医药费1000元。所以我担心如果我去给那人交了医药费,但最后事故认定书又认定我们没有责任,保险公司最多只赔1000元,其他的不就是都要我们认了。何况
交警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方作出责任认定,在此其间,如不预付医疗费,则是不会解扣车辆的。其实车伤人事故,都要车方出些冤枉钱!如果承担了次要或同等责任,倒否如担个全责,让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还省事!跟交警勾通得出结果,早日把车提出,那不更为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