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本原件如何办理户口迁移和结婚登记?我的户口经亲戚介绍七年
我的经亲戚介绍七年前迁入一个朋友处(广州,家庭户),现他们二人因经济原因产生矛盾。今年我要办理从该朋友家迁出(我已在广州买房)并办理结婚登记时,户主一家因与亲戚的矛盾一直未解决而扣住户口本原件不给我。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办理户口迁移和结婚登记?能否通过公安局出具什么证明办理?
户口迁移与结婚登记都涉及户口簿问题,现在因与户主关系紧张无法拿到,会给你这两件事的办理带来一定麻烦,但好在毕竟你现在与户口同在广州市,且已经在广州购房,具备单独立户的条件,因此,你应该有两种操作方式: 1、在征得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同意接收后,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无法直接拿到户口簿的真实原因,请求依据户籍登记记录为你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然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2、先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无法直接拿到户口簿的真实原因,请求依据户籍登记记录为你开具户籍证明,然后据此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然后在适当的时机,请求派出所为你开具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