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问题被执行人是一个名为集体实为私营的企业。老板娘私自变卖
被执行人是一个名为集体实为私营的。老板娘私自变卖了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事后法院询问了当事人,但未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遂执行终止。现在我已经恢复执行,要求法院处理当事人,办案人员同意。因当事人居无定所,我要求法院冻结当事人的养老金,以逼迫当事人到法院来。但未获法院同意。而目前来看,除了养老金这条路线,根本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请高人指点。非常感谢!
可以申请,但具体还要结合被执行人养老金的发放数额及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号《关于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工资收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公平保护债权人和离退休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