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剥削我我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上班,被公司派遣到了一家化工厂工作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被公司派遣到了一家化工厂工作。工厂的生产环境很差,而且老板对待我们和对待工厂原来的职工差别很大,工资、伙食各方面都差好一大截。我们找老板理论,老板说我们是属于原来的劳务派遣公司的,不属于他的企业,有什么事找派我们的人去。我想问一下专家,老板这样子对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1.这是一个关于劳务派遣的问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所以从上讲聘用您的是劳务派遣单位,而非那家工厂。但是,这并不是说工厂方面就不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即工厂方面)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所以,如果工厂方面提供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不符合相关的标准,则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所以,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工厂方面对您在工资、伙食等方面远远低于本厂职工的做法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 4.在此,我们建议您可以选择继续与工厂方面协商,也可以向派遣单位反映,由其与工厂方面磋商。如果这些手段还不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