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高分!!!甲厂199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19
甲厂199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199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199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199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199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199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199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199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乙厂是否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从你的描述中看,乙厂自始至终都没有支申请技术专利,而甲厂于199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于199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因此可以认定乙厂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自甲厂获得专利权之日起,乙厂因生产该类专利技术相关的产品而获取的得益,均可成为被起诉的标的. 虽然乙厂也是通过自主研制开发出来了该项技术,但因为没有申请专利,没有得到国家专利局的认可,在没有其它主体申请该项专利之前,乙厂是可以生产和销售的.一旦经甲厂申请了专利并获得了认可,乙厂就必须停止相关该项技术的一切生产和销售,直至获得甲厂的同意或委托为止.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因为对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不了解,曾经出现过许多类似的案例.到了这种时候,有苦说不出,也是没办法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