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的北京有多大后来把哪规划进来
- 1949年1月北平市人府成立时的707平方公里,到1958年10月北京区划基本定型为现在的16410.54平方公里
北京行政区划过程
1949年
◎将原来划定的三十二个区,调整合并为二十个区。(华北人民政府1949年6月批准)
注:1949年1月在原国民党时期20个区的基础上临时划定32个区,4月将32个区合并为26个区,6月接管任务完成后调整为20个区。经过扩界
和局部变动,市辖面积扩大548平方公里,人口增加21.5万人。市辖区20个,按数字顺序为名: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二十区。
◎1949年10月1日,北平市更名为北京(直辖)市。
1951年
无变更
1952年
辖13个区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1952年,北京市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改由中央直辖。
◎第一区更名为东单区;第二区更名为西单区;第三区更名为东四区;第四区更名为西四区。
◎撤销第五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东单、西单、东四、西四区。
◎第六区更名为前门区;第七区更名为崇文区;第八区更名为宣武区。
◎撤销第九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崇文、宣武区。
◎第十区更名为东郊区;第十一区更名为南苑区;第十二区更名为丰台区;第十三区更名为海淀区;第十五区更名为石景山区;第十六区更名
为门头沟区。
◎撤销第第十四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东郊、海淀区。(以上 北京市人民政府1952年6月20日批准)
◎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良乡二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归北京市。(华北行政委员会1952年7月23日)
注:1952年7月,划入宛平县全部和房山县的75个村、良乡县的3个村。北京市行政区域面积增加1961平方公里,增加人口13.1万人。
◎撤销宛平县和门头沟区,设立京西矿区。以宛平县、门头沟区及河北省房山、良乡二县划归北京市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华北行
政委员会1952年9月批准)
1953年
辖13个区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1954年
北京市改由中央直辖。
辖13个区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1955年
辖13个区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1956年
辖14个市辖区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昌平区
◎将河北省昌平县(高丽营镇除外)划归北京市,并改设为昌平区;昌平县高丽营镇划归顺义县。(国务院1956年3月9日批准)
注:1956年2月增设昌平区。1956年3月,划入昌平县全部(高丽营镇除外)和通县的7个乡。增加面积1604平方公里,增加人口29.2万人。
◎将河北省通县的金盏、孙河、上新堡、崔各庄、长店、前苇沟、北皋等七个乡归北京市东郊区(现在的朝阳区,至今这几个乡的发展依然像农村)。(国务院1956年3月9日批准)
1957年
辖14个市辖区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昌平区
◎将河北省大兴县的新店乡划归北京市。(国务院1957年9月30日批准)
◎将河北省顺义县的中央机场场区和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国务院1957年12月4日批准)
从这一年能看出为什么首都机场在顺义区境内不归顺义管辖的原因了,因为1958年河北省顺义县才划归北京市,比首都机场晚了一年,就是这一年,顺义却再也要不回首都机场了。
首都机场扩建了,又一次建设用地占进入顺义管界,不过这次没有见到土地归属的问题。
又为以后留下管理隐患了。
1958年北京市扩界,形成和目前基本一致的行政格局,在这其中有过微调,基本还是一样的。
1958年
辖13个市辖区、4个县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周口店区 大兴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将河北省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五县及通州市划归北京市管辖。(国务院1958年3月7日批准)
◎撤销前门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崇文、宣武两区。(国务院1958年4月8日批准)
◎东郊区更名为朝阳区;京西矿区更名为门头沟区。(国务院1958年5月3日批准)
◎撤销石景山区,其行政区域并入丰台、海淀和门头沟区。(国务院1958年5月3日批准)
◎撤销东单、东四区,合并设立东城区。(国务院1958年5月3日批准)
◎撤销西单、西四区,合并设立西城区。(国务院1958年5月3日批准)
◎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合并设立通州区。( 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
◎撤销房山县和良乡县,合并设立周口店区。( 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
◎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 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
◎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 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
◎撤销南苑区,其行政区域并入朝阳、丰台、大兴三区。( 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
◎将河北省平谷、密云、怀柔、延庆四县划归北京市管辖。(国务院1958年10月20日批准)
注:1958年3月划进通县、顺义,大兴、房山、良乡5个县和通州市;
1958年10月,划进平谷、密云、怀柔、延庆4个县。第四次扩界,共增加面积11988平方公里,增加人口217.9万人。
1959年
辖13个市辖区、4个县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周口店区 大兴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