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明确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3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所以你朋友的情况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中的第二条,双方办理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具体怎么解释 是这样的,我们结婚四个月,但是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夫妻生活,因为女方受不了男方缺心眼一到那个时候男方就说“我不知道怎么着,我问谁去呀,”要不就是“书上说了,怎么怎么着的”我一听就够了恶
你讲述的不是太详细,语句也不太通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并不必然包括这点没有发生真正的夫妻生活,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吃住都在一起哪怕没有发生性生活,也算是已经共同生活了 所以即使你们现在离婚无论是你还是男方提出的,只要没有造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男方)生活困难,你就不用给他彩礼。 鉴于你说的情况也许离对你是个好事,当然好事不是指不需退彩礼这点,而是从你的描述看你们即使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如果你要离婚的话 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你情况应该是第四点理由,也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后才能提出 当然也有可能适用(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适用五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对照看一下有没有能够适用的 如果你不想等两年,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为理由离婚的话,你可以试试以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为理由现在就提出离婚。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于你来讲无论以哪一点作为离婚都不需要退还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