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公司改制进行评估,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00万,经评估固定资产
公司改制进行评估,原固定账面价值500万,经评估固定资产价值为800万,那改制后公司的账上固定资产是为原来的500万不变,还是要把固定资产价增加到800万呢?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没有可比性,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但国家规定评估增值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二是企业兼并,也就是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如果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则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被购买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公司的资产评估,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应该进行账务调整处理,评估增值部分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300万 贷:资本公积 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