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发出商品的库存商品成本如何计算产成品的单位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
产成品的单位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月末一次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期初甲产品550吨,金额110000元。本期甲产品完工入库1000吨,金额198000元。本期销售甲产品1100吨,货款已收到。 20日,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新兴公司销售甲产品200吨,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批产品成本为40 000元。公司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得知新兴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该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关系,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算产品成本时算的是发出产品的成本,不考虑发出产品 本月发出产品成本为:(110000+198000)/(550+1000)=198.7 已销产品的成本为:198.7*1100=218570 已销售产品成本在期末结转 借:应收帐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7000 如果20日销售和前部分是同属一题,那么应按198.7*200吨=39740结转成本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39740 贷:为存商品39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