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3月初开始在一家单位工作,到现在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
我是2008年3月初开始在一家单位工作,到现在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已经提出辞职不干了,我可以提出补偿吗 ?是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吗?我还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提出补偿要求,申请仲裁。协议你的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尽力提供)。 仲裁免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第九十六条 第二款,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