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筹建期工资的问题1、筹建期间工资,不用提取,可以直接计入“长
- 1、筹建期间工资,不用提取,可以直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即:
(1)发放工资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50000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000
贷:现金 47000
(2)9月份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000
贷:现金 3000
2、筹建期间结束后,在按月提取工资
(1)提取时
借:费用(管理部门的工资)
借:营业费用(销售部门的工资)
借: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的工资)
贷:应付工资
(
- 筹建期结束后第一个月,要发前一个月即还是筹建期的工资。分录:
(1)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月末分配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或开办费)
贷:应付工资
请赐教
2010-01-25 13:37 补充问题
筹建期我没用到应付工资这个科目,不应该为
借 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 现金?
月末计提本月发生的工资
借:管理费用(管理部门的工资)
借:营业费用(销售部门的工资)
借: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的工资)
贷:应付工资 ?
1、筹建期工资不需要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2、工资核算方式有两种:
(1)先提取、后发放。
(2)先发放,月末按实际发放工资进行分配。
请赐教
2010-01-25 15:15 补充问题
老师,我还是不明白。“1、筹建期工资不需要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那我在筹建期结束后发放筹建期的工资时怎么做账?
其实,会计帐务处理可以灵活掌握,你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