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与律师签协议,不是与律所签的代理协议,有没有什么不利的后果?
委托案件,因种种原因,无法与律所签,只能与办案律师签,费用也是直接给付给律师,请问这样做会有什么不利后果吗? 谢谢大家!
通常情况下,只要代理律师尽职尽责,一般不会产生不利后果。 如果你与委托律师签订的代理合同上盖有律师所的公章,且收到了有律师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收费发票,则代理律师的代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即使律师私自接案的做法违规(含虚假合同及不出具收费发票等),也与你无关,应由律师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