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担保?
什么是国家担保? 所谓国家担保,实际上由国家成立专门信贷机构,对本国出口商(或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进行保险,给予国家经济(政治)力量的担保。债务不能清偿的风险则由同家财政承担。国家担保除了发挥经营信贷保险获取利润的作用外,它主要的作用在于推动本国商品的出口并帮助本国企业争夺有利的销售场所。  一般各国规定投保的最高额度为贷款总额的80-90%,债务人如果丧失支付能力,其损失完全由国家承担,个人厂商不承担任何风险。在投保对象上除承保经济风险外,还承保政治风险(诸如战争险、征用或没收险、注销进口许可证险等)。此外,有些国家在担保范围上更宽,诸如买方破产,买主未能在其收到货物后六个月内付款等等。一些发达国家在大型工程项目及国际合作中,为加强争夺出口市场,免除通货膨胀等给本国出口商的不利影响还展开了一些新的国家担保风险,如通货膨胀险、国际合作险、工程参与者无力偿还险以及保证的再保证等。在国家担保信货业务中,保险费率的规定不尽相同,主要取决于买方资信、进口商国家的状况、保险金额与贷款比例、保险期限及偿还日期等因素。保费收取的办法,各国也不相同。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一次性收取,保费一次交付。如比利时一次费率的收取标准是:按出口货值计:3年期、5年期、8年期、10年期分别为1.4%,1.7%,2.1%,2.25%;按利息计,3、5、8、10年期分别为0.95%,1.2%,1.55%和1.75%。第二类是每年征收,如英国中长期贷款的信贷保证,就是根据各个险种的不同等级和不同时期的收费目录,每年征收。第三类是基本保险费与时间保险费混合征收。如西德实行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