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单位不续签合同怎么办在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公司把我解聘了,
在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公司把我解聘了,解聘的同时我发现自己已,后来与公司交涉,公司安排我留下,但公司以人员已满为由,不好安排工作岗位,要求回家待产,只发放最低基本工资,也不续签劳动合同。请问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合法吗?是不是等哺乳期一结束公司直接可以把我解聘了? 对这方面不太了解,请热心朋友帮帮忙。谢谢
你占了怀孕的便宜了。因为你们公司解聘你,并不是因为你怀孕,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只不过你运气好,正巧你怀孕了,公司无法解聘你。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定合同,这是你的权力,但公司如果真的不想用你,完全可以与你签定劳动合同,时间到你哺乳期结束为止。那样,一旦你哺乳期满,合同也满了,公司可以不再与你续签合同。你反正便宜赚了,不干活公司还给你发钱,看来你们公司真的对你失望了。因为既然给你发公资,企业完全可以给你安排一个适合孕妇的工作,比如说只管看看门,接接电话等,他们可能看到你就觉得不爽,觉得讨厌,所以才会给你钱又不给你安排事干。找找自己的原因吧。如果是我,我宁愿不要这份工资,也不去赚这种不该自己得的钱。当然,你还有一种选择,那就是不吭声,到时拿钱,自己在家想干啥干啥,反正是公司不给你安排活,又不是你自己不干,同时掌握好证据。到了哺乳期终了,如果企业不与你续合同,你可以把企业告了,要求劳动仲裁,企业因为没有与你签合同,还要赔你又倍工资。但那样就太缺德了。道摆在那里了,你自己选择吧。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