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要什莫手续
要什莫手续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 (一)发起人发起;(签订发起人协议或作出发起人会议决议) (二)订立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同意并签章,报登记机关批准) (三)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公司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文件: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资额和投资比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应当粘贴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查询单。 3.全体股东盖章(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为单位职工或股东代表的应提交指定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代理机构人员的,应提交代理机构的指定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书: 4.全体股东的法人或非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① 企业法人提交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② 社团法人提交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③事业法人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④工会法人提交的工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⑤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⑥ 机关法人出资,仅限于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提交同级政府有关批准文件; ⑦具备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⑧ 村民委员会为投资主体的,应提交村民委员会投资办公司的决定; ⑨ 居民委员会应提交居民委员会投资办公司的决定; ⑩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应提交投资人或全体合伙人同意投资入股的文件和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一般的公司不需审批,只有、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的公司才须办理审批,如经营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的公司) (五)出资人(发起人)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货币出资的,把货币存入注册入资的专用存款帐户。) (六)评估;(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由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 (七)验资;(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对出资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八)申请设立登记;(全体出资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九)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