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改革的意义又多大?新股发行改革并没有提到和解决最根本的全
新股发行改革并没有提到和解决最根本的全流通问题,治标不治本的改革意义到底有多大?
IPO新规:散户依然是弱者 【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 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报价和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 点评:散户没有参与询价的资格,新股的发行价还是由机构说了算。 【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点评:为什么询价制度不是“一口价”,而是会有真实报价、询价报价和申购报价三种价格,既然有三种价格存在就很难避免三者逻辑不一致。极有可能再现机构、主承销商和上市公司为了多圈钱而相互勾结的丑闻。 【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点评:网上网下申购对象分开,似乎是“让利”于中小投资者。其实不见得,关键是两者分配比例是多少?网下申购的比例应当是越少才会越有于中小投资者。 【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点评:有多少中小投资者能够达到“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的上限?上市公司少者几千万股,多者几亿、几十亿股的发行量,千分之一对应的是几万、几十万、几百万。散户和机构依然是不平衡的两个对手。龙虾认为这个申购上限不能硬性规定,而视上市公司的发行量而定,发行量越大,上限定的越低。像中石油40亿股的发行量,最好定在十万分之一。 【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揭示一级市场风险,提醒投资者提醒判断投资该公司的可行性。证券经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向投资者提示新股认购风险。】 点评:这一条是吓唬中小投资者。因为机构投资者能掌控新股的发行价,并能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新股,因此新股不败的神话依然会演绎下去。 IPO新规根本没有平衡机构和散户间的不平等待遇,散户还是只能从机构的指缝中喝点汤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