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问题刚进公司时口头约定工资1600,但是签合同时为?
工伤期间的工资问题 刚进公司时口头约定工资1600,但是签合同时为基本工资750(公司单方保存合同), 工资发放为:基本工资750+费300+伙食补助+房补=1600。拿到手=1600—三金。当时没多考虑 几月后,工伤骨折。工资发放为:基本工资750—三金=622 现在伤好了,就要做工伤伤残鉴定了 问题1对以后的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是按合同伤的750*N吗? 问题2我能维护我的权益要求公司按1600—三金,发给我工资吗?
海天说的不正确。不能按基本工资发放,而应该是按工伤发生时间上一年度的本人实际发放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不按750元,也不是按1600元。 另外,还要看提问者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 如果本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话,按本人工资发放。 如果低于平均工资的60%的话,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