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常规检查项目有哪些?
吊索具常规检查项目有哪些?
1、新购的成品吊索具由物资部负责初始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接收入库。抽检试验数量为:同一类规格型号生产批量的5%,每批抽检数量不得少于3件。钢丝绳新吊索具使用前的初始检查,由使用单位指定专职人员进行。 2、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期间应由使用人员负责检查,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缺陷的,应停止使用。 3、吊索具应由专人按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要求,吊装带每周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对其作出安全评价,以此作为降级使用、报废的依据。 4、吊索具检查前清洗表面油污、尘垢时,不得使用损坏母体金属,引起氢化脆裂、过热、金属脱落或滑移等出现缺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