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小区管理模式能让业主当家做主
业主自治,共管模式——只为捍卫业主应有的权利 “物管”这种职业在中国可以说是既新鲜又传统。说它新鲜,是因为现代化的住宅小区使其大量诞生,而根基尚浅的它还只属于一个新兴行业。说它传统,是因为在我们这个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古国中,曾经有无数座豪门深宅内早就存在过物管一职了——即昔日的管家。在名著《红楼梦》中“凤姐巧理宁国府”就尤为出名,而其中的凤姐就不失为是一个出色的“物管人”。 <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 : " /> 如今,业主与物业可谓是火药味十足的话题,本应该是鱼和水的关系,如今却不断涌现水和火的矛盾。本应是安居乐业的小区,却犹如纷争不断的战场,本应是和谐共处的关系,却大有水火不容的趋势。究竟是谁的过错?是谁应该担负主要责任?小区和谐建设又应该从谁开始?业主满腹牢骚,认为物业公司就是总是拿钱不办事,敷衍了事。而物业公司却也一肚子委屈,抱怨业主过于苛责,时常迟交或拒交物业费,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工作。 双方到底孰是孰非?也许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断定的,但对于各自的身份定位,想必是不容置疑的。就拿物业公司而言,物业公司是小区的管家,作为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它主要的工作应当具备三项:一服务,二管理,三内部建设。其三项工作中,服务是重点。既然要服务,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服务对象是谁,而物业的服务对象很显然应该是这个小区的主人——业主。 因此,一个合格的物管首先应该考虑到:如果我是业主,会希望得到什么样的服务?我想答案应该是:尊重。没错,业主需要的是尊重服务,物业公司不仅要尊重业主,更要尊重业主的权利,并且去捍卫住业主的权利。如果做到了这些,又怎会有所谓的水火不容呢? 近日,伴随着新物业法的出台,一家来自新加坡的CFBM城市展望物业管理公司就用一种自新加坡引进而来的“业主自治,共管模式”完美的诠释了“对业主的尊重”。该模式通过在小区成立业委会,让业主实现自治,自己当家做主;让业主自己决定小区事务,并和物业公司达成共管模式,在专业管家的帮助下,充分行使自己作为小区主人的权利。 “业主自治,共管模式”将“尊重业主权利”摆在了首位,很明确的告诉了广大业主:你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钱是你的,物也是你的,都是你的,而物业公司只不过是一个维护你的权利,督促你担负职责的一个管理机构罢了。而在管理小区过程中,作为专业的管家,会通过这样一个服务体系,协同业主共同管理小区事务。让广大业主的权利得到了一种保障,一种服务体系的保障、财务体系的保障同时也是一种纠错机制的保障。作为园区管家的物管公司让所有业主感受到物管公司在尊重他们的权利,并且乐于保护他们的权利。由此来自然能让业主们感受到强烈的被尊重感,心悦诚服的与物业公司达成共同管制小区的和谐构架关系,让小区管理在公平抉择、公正处理的过程中实现真正的和谐美满。 “业主自治,共管模式”向我们证明了,一个的物业管理模式是为了让所有业主都知道“只为捍卫业主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