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问我单位是9月份办理的公司,到现在还没办理养老保险,那?
大家好,请问我单位是9月份办理的公司,到现在还没办理养老,那我9月,10月还有11月分的工资是不是可以税前列支呢,谢谢
非要讲规定的话,正常职工是必须办理社保的,未办理部分的确是不可以税前列支的(也就是未办理之前月份的工资)。不过跟税务部门需要沟通,规定是规定,不是绝对的,事情是人去努力的。以下是相关内容: 地税部门要加强所得税前列支与扣除的审批和检查。对应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而未办参保登记、未缴费的单位,其计税工资不得在税前列支;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的单位,其参保人员数少于计税工资人员数的,其税前列支工资 人数以参保人员数为核准数。 除临时用工外,长期用工都应该缴纳公积金或社保金,此类员工工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在税前列支。 有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局备案登记的员工,其工资才能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抵扣,如果没有符合上述规定的雇佣人员,应凭地税部门完税后所开具的发票作为劳务报酬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