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4年134号文件中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的含意?
2004年134号文件中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的含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 第三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