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对偶婚?介绍来历和习俗?
对偶婚,亦称对偶家庭。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一种婚姻形式。 由普那路亚家庭发展而来,产生于蒙昧、野蛮时代之交,存在于野蛮时代。对偶婚的生产“是氏族组织的结果”。氏族的产生和发展导致普那路亚集团范围的缩小,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的惯例,随着氏族人口的不断发展,分支增多而日益复杂,使普那路亚婚越来越不可能、而终于被对偶婚所排斥。对偶婚可划分为望门居、妻方居、夫方居三个阶段。从妻居的母权制是对偶婚的典型形式,建立在对偶婚基础上的两性组织形式是对偶家庭。其特点是男女对偶结合短暂,不稳定,男女双方仍分属各自的氏族,对偶家庭本身很脆弱、没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没有形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包括几个对偶家庭的母系大家族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实行原始共产制经济。对偶家庭己具有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若干特征。当从妻居发展为从夫居,可以同时确知生母和生父,就为一大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准备了条件,再向前发展则为夫一妻制婚。当今世界的某些民族中仍存在对偶婚残余,解放前,我国云南永宁地区部分纳西族及傣、佤、独龙等族的部分人亦尚存此残余。 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对同居形式。从多偶婚(伙婚)向单偶婚过渡的一种形式。 对偶婚不像多偶婚那样根本无固定的性伙伴,但又不像单偶婚那样有严格而固定的单一性伙伴。对偶婚最初萌发于性关系形成的伴侣。女性达到性成熟后,即可与其他氏族的男性性交。一个女人可以有多个稳定的性伴,但性伴只有在女方家过夜权而无约束权,女人的性伴可以更换。同样,男性也有几个性伴,也可更换性伴。虽然对偶婚男、女的多个性伴中,有相对稳定的一个,但双方不成严格的固定关系,未形成个体所有制的家庭经济。这样的经济条件决定了间仍无排他性和嫉妒心,夫或妻可以和其他的异性交媾。子女仍然属于母系的氏族,与本氏族成员关系亲密的原因是由经济上的联系造成的。对偶婚以族外群婚作为自己的母体,是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桥梁和媒介。它在不同地域的人类历史上都流行过,必须克服群婚的强大惰性,跨越群婚设置的重大障碍,因而历程显得漫长而曲折。它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全盛时期,直至个体家庭经济出现才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