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在法律上夫妻“两地分居”是何概念
从大众角度理解,分居就是两个人儿不在一起住,各自过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过夫妻性生活。但从法律角度理解,对于构成分居的要素更为严格,一般认为,分居,也称别居或分床分食制,是指依法解除夫妻间的同居义务而保留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这个法律概念较为抽象,简化地说,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不存在以性生活为内容的共同居住,且不履行夫妻的其他义务。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非感情裂痕的原因而不在一起住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比如,一个工作在杭州,一个工作在上海,现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同居。 因为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目前绝大多数的百姓只有一个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谁也不搭理谁,各儿过各儿的事,睡觉时,也是各回各的房间睡,不过性生活。对于这种情况,开庭时,一方一旦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法院很难认定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