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婚姻的困惑为什么在中国温州有很多基督徒把自己的孩
为什么在中国温州有很多把自己的孩子嫁给非基督徒呢?而且这个比例好大,甚至一些基督徒以自己因为婚姻的关系把福音带到别人家庭而自豪。在90年代初,我在一个教会听到有一个教会的牧者甚至在吹嘘,他们教会一个弟兄硬是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和尚的儿子,后来还真的感谢主,那和尚居然后来也去信主了。到底为什么
不可共负一轭,通指所有深度协作的关系,包括婚姻。因为婚姻是最深的协作关系。 但这不是律法,而是前瞻性的描述。神不是禁止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结婚,而是说这 样的婚姻会有很多困难,进入这样的婚姻前,要作好恒久受苦的思想准备。其实何 止是信与不信有这个困难,灵命程度相去很远的人也有这个问题。盖恩夫人的婚姻 就是如此。盖恩夫人在灵里的追求,对她丈夫这样不冷不热的基督徒,是一种无声 的,同时又是震耳欲聋的谴责。他实在是无法忍受。球迷兄,说句老实话,不要说 他,如果是你这样的基督徒和盖恩夫人结婚,你也一样要吃不消的。不要说信与不 信。 为什么信与不信有这样大的困难,因为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冲突,是所有冲突中最难 协调的。不信的人也有不少善良的,但是在今天无论北美还是中国大陆,不依靠信 仰而能维持作人基本原则的人,是越来越少了。中国人以前是依靠儒家传统来进行 人际关系协调的,但如今儒家已经越来越后继乏人了。所以一个真正爱主的基 督徒和非基督徒结婚,实在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因为可以预料,价值观念的冲 突会很剧烈。 我知道一个姐妹很爱神,曾经和一个新派(不信派)基督徒恋爱。当时她一说,我的 感觉就是这事很难成。女人也许可以接受这样的男人(因为女人是感性动物,价值观 念冲突不一定是第一位的,可是男人就不是这样),但是一个男人,心里不爱神,他 是很难接受一个真正爱神的女子为妻的。有人曾经问希特勒,怎样判断一个男人的 本质,他说:两件事情。他怎样对待死,他和怎样的女子结婚。希特勒对人性非常 有洞察力。男人不会愿意和自己价值观念对立的女子结婚(恋爱是一回事,结婚是另 一回事情) 勉强也是不幸福的。 价值观念相近不保证婚姻幸福。还有个性相配等因素。所以信仰接近不是婚姻幸福 的充分条件,是必要条件。信与不信的夫妻,有时也有和谐的,如果信的一方只是 挂名基督徒,那和不信当然也区别不大的。 保罗说信的一方要体恤不信的一方,我以为多是指结婚前都不信,后来一方信的这 种情形;不是说他同意信与不信结合。 很多矛盾之所以是一个矛盾,是一个问题,说深了是因为神没有成为我们生活的中 心。如果神是我们的中心,很多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因为首先就不会觉得受吸引。 对真正爱神的人来说,神是他们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核心,而不仅仅是一个组成 部分。如果不能和配偶分享,这样的婚姻他们首先就不会向往。 信和不信的不可共负一轭,通指所有深度协作的关系,包括婚姻。因为婚姻是最 深的协作关系。】 同意。虽然原文不是在说结婚要找什么样的对象时说的,但应用是可以的. 【但这不是律法,而是前瞻性的描述。神不是禁止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结婚,而是说 这样的婚姻会有很多困难,进入这样的婚姻前,要作好恒久受苦的思想准备。】 这里需要定义一下这个“轭”是什么。 如果一个立志献身传道的女子,她的“轭”就是传福音。所以要找一个弟兄做丈夫, 是要“共负一轭”的。 如果一个平信徒,只求生活敬虔,那她的“轭”就是一般人的生活。如果配偶不信, 只要不反感基督教,也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其实何止是信与不信有这个困难,灵命程度相去很远的人也有这个问题。盖恩夫 人的婚姻就是如此。盖恩夫人在灵里的追求,对她丈夫这样不冷不热的基督徒,是 一种无声的,同时又是震耳欲聋的谴责。他实在是无法忍受。球迷兄,说句老实话, 不要说他,如果是你这样的基督徒和盖恩夫人结婚,你也一样要吃不消的。】 如果她处理的好的话,能顺服丈夫的权柄,体恤丈夫的软弱,应该不是问题。 当一个男人一次次被人纠正的时候,他的authority一次次被challenge的话,应力 就有了,适当的时候就会爆发。 【不要说信与不信。为什么信与不信有这样大的困难,因为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冲突, 是所有冲突中最难协调的。不信的人也有不少善良的,但是在今天无论北美还是中 国大陆,不依靠信仰而能维持作人基本原则的人,是越来越少了。中国人以前是依 靠儒家传统来进行人际关系协调的,但如今儒家文化已经越来越后继乏人了。所以 一个真正爱主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结婚,实在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 不信的人也有自己的价值体系和世界观。洁身自好的人也还是有的。 也确实看见过因为太太不愿意作假,以致丈夫恼怒之,觉得她太死心眼儿,后来分 手这样的见证。这肯定是世界观不同带来的正面冲突。 一个真正爱主的跟一个有一定道德操守的人结为夫妻,如果他不反感基督教的话, 应该问题也不是太大。 问题是夫妻生活是否和谐不是由信仰这个单一因素决定的,虽然那是很重要的一个 因素。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比如个性,责任感,性的和谐,健康情况,甚至一些 说不出来的东西,一种感觉。所以,在找对象的时候可以郑重考虑信仰背景,但不 能把这当成唯一的考量,因为两个基督徒婚姻不幸福实在不是什么新闻。也就是说 都信主不是幸福的充分条件。 【因为可以预料,价值观念的冲突会很剧烈。 我知道一个姐妹很爱神,曾经和一个 新派(不信派)基督徒恋爱。当时她一说,我的感觉就是这事很难成。女人也许可以 接受这样的男人(因为女人是感性动物,价值观念冲突不一定是第一位的,可是男人 就不是这样),但是一个男人,心里不爱神,他是很难接受一个真正爱神的女子为妻 的。】 要是她很顺服贤惠,做妻子该有的美德都有,为什么不呢? 总是她有不是的地方,以致丈夫迁怒与她的信仰。 我就见过有的姐妹整体忙着查经,家里跟猪圈似的,丈夫就开始“逼迫”她。不让 她聚会了。我也见过因为姐妹去教会后,比以前和蔼顺服了,家里不再打架了,丈 夫后来也来教会最后也信主的。 【有人曾经问希特勒,怎样判断一个男人的本质,他说:两件事情。他怎样对待死, 他和怎样的女子结婚。希特勒对人性非常有洞察力。男人不会愿意和自己价值观念 对立的女子结婚(恋爱是一回事,结婚是另一回事情) 勉强也是不幸福的。 】 【价值观念相近不保证婚姻幸福。还有个性相配等因素。所以信仰接近不是婚姻幸 福的充分条件,是必要条件。信与不信的夫妻,有时也有和谐的,如果信的一方只 是挂名基督徒,那和不信当然也区别不大的。】 同意。他们因信仰而生发的矛盾就不会很多,但其他矛盾还是可能有的。 【保罗说信的一方要体恤不信的一方,我以为多是指结婚前都不信,后来一方信的 这种情形;不是说他同意信与不信结合。 】 同意。因为这样的事很常见。 【很多矛盾之所以是一个矛盾,是一个问题,说深了是因为神没有成为我们生活的 中心。如果神是我们的中心,很多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因为首先就不会觉得受吸引。 对真正爱神的人来说,神是他们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核心,而不仅仅是一个组成 部分。如果不能和配偶分享,这样的婚姻他们首先就不会向往。】 同意。有的人是因为女孩长的漂亮而喜欢她。 也有人是因为喜欢一个女孩而觉得她长的好看。 有姐妹会因为看见一个弟兄很爱主而生恋慕之情也是有的。 所以,有人愿意找主内的,为他们感谢神。 如果有人找了非信徒,我也可以理解,尤其年龄大了又不善交际的。求神赐福他们, 使他们可以夫妻同心。 【人们常说不是基督徒不可以结婚的教训,是根据圣经“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 做出的。】 我将经文的出处放在下面,好像这一句不是专门指婚姻的。是不是还有别的经文支持基督徒不可以找非基督徒,哪位要是知道了请贴出来,球迷先谢了,嗨,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当然如果将这个原则具体到婚姻上没有什么不妥,毕竟婚姻只是诸多关系中的一种。但不可以此解经,有断章取义之嫌。因为这显然不是当时作者的目的。保罗后来还劝信主的要用你的好行为感化那不信的配偶。 常听到的一种解释是“你会吃后悔药的。信仰不同,一定会有许多冲突的。”我不知道说这话的人有没有看见过什么统计资料,基督徒夫妇就是和谐吗,冲突就会少吗?比其中一个是信徒就更和谐吗?比两个都不是的就更和谐吗?有没有显著性差异?我尊重一些JM的虔诚,非弟兄不嫁。要是我的妹妹,我会劝她把眼光放开一点。最重要的是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健康的心理和身体。或许有人会说没说要找基督徒,是要找爱主的基督徒。球迷见过两个都爱主的基督徒,有很恩爱的理想的夫唱妇随,也有过不到一块儿的。 那可不可以离婚呢?圣经里说过若是一方有淫乱的罪就可以休婚或离开他。好像没有提对方如果性能力不行,如果不关心自己,如果对方老是逼迫基督徒配偶是不是可以离。谁正好知道相关经节不妨拿来大家一起切磋一下。估计是每个人都能从圣经里找出自己需要的。;) 因为圣经常常被用来做砸人的砖和垒自己堡垒的砖,一物两用,大家都有同感吧,呵呵。 关于已经离了婚的怎么办,还可以再结婚吗?问题棘手,但是不能回避。我们解经是要照顾到那些离过婚的人的感受还是要圣经怎么说就怎么解?还是那句话,是我们想办法解套,让大部分人都能接受(make it acceptable),才不至於把人赶走,教会才能兴旺呢,还是照本宣科,即使全世界都不信了,“至於我和我家必定事奉耶和华”呢?彩虹上从来不讨论这个问题,估计是个难题。哪位有研究的DXJM,不妨分享一下。 “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开。”也是常常被用来劝诫DXJM忍耐忍耐再忍耐的经文。球迷一直纳闷儿怎么才能确定是神所配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就是神所配合的,是吗?那强抢民女比如黄世仁抢喜儿也是神所配合的吗?后来不是还是被拆开了吗?所以应该不是。听老人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亲。”跟基督信仰的教训一样。婚姻应该有的意义是什么圣经上说“因为那人寂寞,神看着不好,就用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来帮助他。”应该是骨中骨,肉中肉的,互相帮助,分享生命的意思。对有些家庭是,有些就不是。就是说有做到的,有没有做到的。另外,圣经以弗所书里说“婚姻是个大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说的。”哪位能解释一下这里是什么意思? 有些圣经原则需要从整本圣经来查考,这就是球迷的软肋了。我这里先扔一砖,大家来查考一下圣经关于婚姻的一般原则到底是什么? +++++++++++++++++++++++++++++++++++++++++++++++++++++ 哥林多后书 6:1 我们与 神同工的、也劝你们、不可徒受他的恩典. 6:2 因为他说、『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6:3 我们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碍、免得这职分被人毁谤. 6:4 反倒在各样的事上、表明自己是 神的用人、就如在许多的忍耐、患难、穷乏、 困苦、 6:5 鞭打、监禁、扰乱、勤劳、儆醒、不食、 6:6 廉洁、知识、恒忍、恩慈、圣灵的感化、无伪的爱心、 6:7 真实的道理、 神的大能.仁义的兵器在左在右. 6:8 荣耀羞辱、恶名美名.似乎是诱惑人的、却是诚实的. 6:9 似乎不为人所知、却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却是活著的.似乎受责罚、却是不至丧命的. 6:10 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似乎贫穷、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的。 6:11 哥林多人哪、我们向你们、口是张开的、心是宽宏的。 6:12 你们狭窄、原不在乎我们、是在乎自己的心肠狭窄。 6:13 你们也要照样用宽宏的心报答我.我这话正像对自己的孩子说的。 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 6: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甚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么相干呢. 6:16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 神的殿.就如 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 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6:17 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6:18 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 freshwind:讨论的焦点是哥林多后书6:14-18。和合本中文”圣经“是这样翻译的: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注:“彼列” 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其实中文和合本”圣经“中对这段经文的一些翻译(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不够准确。 经文中频繁出现的近义词“相交”,“相和”,“相干”,“相同”原指的不是男女私情或性交。只是同性朋友结伴或同伙。因为祖国的文字的“交,和,干,同”一般用在男女婚事上表达,这类错误是很容易发生的。 看英文译本就很清楚了。下面是几个比较权威的英文版对这段经文的译法供参考: Do not be yoked together with unbelievers. For what do righteousness and wickedness have in common? Or what fellowship can light have with darkness? What harmony is there between Christ and Belial? What does a believer have in common with an unbeliever? What agreement is there between the temple of God and idols? For we are the temple of the living God. As God has said: "I will live with them and walk among them, and I will be their God, and they will be my peopl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 Be ye not unequally yoked together with unbelievers: for what fellowship hath righteousness with unrighteousness? and what communion hath light with darkness? And what concord hath Christ with Belial? or what part hath he that believeth with an infidel? And what agreement hath the temple of God with idols? for ye are the temple of the living God; as God hath said, I will dwell in them, and walk in them; and I will be their God, and they shall be my people.( King James Version) Don't become partners with those who reject God. How can you make a partnership out of right and wrong? That's not partnership; that's war. Is light best friends with dark? Does Christ go strolling with the Devil? Do trust and mistrust hold hands? Who would think of setting up pagan idols in God's holy Temple? But that is exactly what we are, each of us a temple in whom God lives. God himself put it this way.( The Message) 从上面不难看出。英文圣经中对“交”用的是PARTNERSHIP, FELLOWSHIP, AGREEMENT, INCOMMON, HOLD HAND 等一般的社交或传福音事工用词,而不是INTERCOURSE ,NTIMACY 等与性有关的词,甚至不用FRIENDSHIP 这个中性词。 其实只要留心这段经文的上下文就很容易看出林多后书66章讲的是基督徒传福音过程中要保守住自个的信心,在外邦人和逼迫面前不至跌倒或同流合污。这与婚姻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真正的婚婚姻教训在林多后前书。尤其在.1 CORINTHIANS 7: 12-16。 顺便说一下这段经文的希腊原文描述这种“交” 用的是Heterozugeo这个词,本意是“不平等的同事关系” (to have fellowship with one who is not an equal) 。通俗一说,表示“无共同语言” 或“非同志” 关系。 (1 CORINTHIANS 7: 12-16)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圣洁(注:“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著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 yaomi:关于信与不信不可共负一轭,通指所有深度协作的关系,包括婚姻。因为婚姻是最深的协作关系。但这不是律法,而是前瞻性的描述。神不是禁止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结婚,而是说这样的婚姻会有很多困难,进入这样的婚姻前,要作好恒久受苦的思想准备。其实何止是信与不信有这个困难,灵命程度相去很远的人也有这个问题。盖恩夫人的婚姻就是如此。盖恩夫人在灵里的追求,对她丈夫这样不冷不热的基督徒,是一种无声的,同时又是震耳欲聋的谴责。他实在是无法忍受。 为什么信与不信有这样大的困难,因为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冲突,是所有冲突中最难协调的。不信的人也有不少善良的,但是在今天无论北美还是中国大陆,不依靠信仰而能维持作人基本原则的人,是越来越少了。中国人以前是依靠儒家传统来进行人际关系协调的,但如今儒家文化已经越来越后继乏人了。所以一个真正爱主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结婚,实在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因为可以预料,价值观念的冲突会很剧烈。 我知道一个姐妹很爱神,曾经和一个新派(不信派)基督徒恋爱。当时她一说,我的感觉就是这事很难成。女人也许可以接受这样的男人(因为女人是感性动物,价值观念冲突不一定是第一位的,可是男人就不是这样),但是一个男人,心里不爱神,他是很难接受一个真正爱神的女子为妻的。有人曾经问希特勒,怎样判断一个男人的本质,他说:两件事情。他怎样对待死,他和怎样的女子结婚。希特勒对人性非常有洞察力。男人不会愿意和自己价值观念对立的女子结婚(恋爱是一回事,结婚是另一回事情) 勉强也是不幸福的。 价值观念相近不保证婚姻幸福。还有个性相配等因素。所以信仰接近不是婚姻幸福的充分条件,是必要条件。信与不信的夫妻,有时也有和谐的,如果信的一方只是挂名基督徒,那和不信当然也区别不大的。 保罗说信的一方要体恤不信的一方,我以为多是指结婚前都不信,后来一方信的这种情形;不是说他同意信与不信结合。 很多矛盾之所以是一个矛盾,是一个问题,说深了是因为神没有成为我们生活的中心。如果神是我们的中心,很多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因为首先就不会觉得受吸引。对真正爱神的人来说,神是他们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核心,而不仅仅是一个组成部分。如果不能和配偶分享,这样的婚姻他们首先就不会向往。 - wc:最好就是,婚姻天造地配开始,俩人百年和好结束. 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了. 可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有别人的过也有自己的罪. 对婚姻的律法,我个人觉得就象所有律法一样,在于使人知罪从而主动要靠神少犯罪,不在于担心犯了还是没犯.如果单纯为了守而行,并没有多得什么生命,守好的可能是有神额外恩赐的毅力,守坏的可能就是法力塞人了. 对于婚姻的律法,若你是那种从初恋开始严格按律法做的人,你就好比阿甘自己不怎么样,但总能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正确的地点,是个自然蒙福的人. 不然的话,你可以在所有的变故中学习认识自己的罪学习靠神过以后的生活,也可以生活在犯还是没犯的迷漫里. 不觉的神给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婚姻就象所有地上的生活实践一样,是个知罪靠神的路程. - 如意~:只有这婚姻是一个人无论如何努力都是没用的。因为那是两个人的功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