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录?请问我司提供水泥款、砂、石仔材料合计共120万元给甲公司起
- 请问我司提供水泥款、砂、石仔合计共120万元给甲公司起楼房,我司已收取甲公司楼房款共70万元,还有50万未收。请问这会分录应怎样做才对?
(注:我司是以材料款低楼房的。)
若:我司是直接收款的话不知这样做对不对呢;借:银行存款70万
贷:预收账款 70万。
- 1、如果没有开正式发票,按你做的分录是对的。
2、如果提供的材料已经开发票,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70万
借:应收账款 5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2.56万(120/1.1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17.44万
2009-06-17 19:28 补充问题
但是我老板不直接收款,而收楼房,收楼房又怎样做呢?我老板收楼房再卖出去的。
1、以材料抵楼房,视同销售
(1)收到楼房
借:固定资产(库存商品)--房屋 70万
贷:预收账款 70万
2、收到剩余款,开出120万发票时
借:固定资产(或库存商品)--房屋 50万
借:预收账款 7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2.56万(120/1.1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17.4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