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告业发票的问题广告业发票有无分广告制作类和广告发布类,广告
业发票有无分广告制作类和广告发布类,广告业发票中的广告制作只是参与加工和制作、安装等,而广告发布的是参与了广告宣传,两者含义是不同的,想知道这两种性质的广告开发票时有区别吗?它们是不是有不同的税率?各是多少?
如果你是广告代理公司,付给媒体的广告发布费一定要让对方开广告发布费。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一[1994]507号)规定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代理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2001]507号)规定,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范围,包括广告代理业业户向各类具有广告发布权的广告经营者实际支付的广告费。 如果不开广告发布费,广告代理者就不能作为营业额的减项,就多交营业税等了 不知道你是那里的,当地有没有类似的规定,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如果没有类似规定,也可以和他们探讨关于如何避免重复征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