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企业会计问题我单位是绿化工程公司,常有外面个人挂靠我公司
我单位是绿程公司,常有外面个人挂靠我公司接工程,我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自行缴纳营业税金且将完税证交来。请问: 1、能否不做为我公司的收入、成本处理,作为往来款项处理。 2、如将对方纳入本单位收入、成本核算时,对方因是个人,不能或不愿提供成本核算资料,这种情况下怎样处理?
只能作为你们公司的收入,并且要作为你们公司的成本,这部分成本是属于分包成本。因为甲方是与你们单位签订的合同,甲方将工程款支付给你们单位,你们单位将一部分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收到工程款要给你们单位开具发票(也可以到税务部门代开),这部分分包款就是你们单位的分包成本。会计处理: 1、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甲方确认后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2、甲方支付工程款(你们给甲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分包单位向你们公司提出工程结算,你们公司确认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贷:应付帐款 4、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分包单位给你们开具发票)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5、税务处理,你们给甲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分包单位给你们开具发票的金额的差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附加 6、支付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8、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管理费部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 9、工程竣工,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