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25年前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公房,14平米,因妹和妹夫无别
25年前去世,留下一套公房,14平米,因妹和妹夫无别处可居住,所以我同意他们住在这套房子里,8年前拆迁,换成了36平米的住房,他们补了3000元差价,因种种原因,我现在想要回属于我的继承权,因为他们现在已将房屋出租5年。请问我能要回我的权益吗?
25年前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公房,14平米,因妹和妹夫无别处可居住,所以我同意他们住在这套房子里,8年前拆迁,换成了36平米的住房,他们补了3000元差价,因种种原因,我现在想要回属于我的继承权,因为他们现在已将房屋出租5年。请问我能要回我的权益吗? ··公房,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拆迁,可以安置和补偿使用人。 既然你们都同意妹妹家居住,他们就是当然的受益人。他们的受益,不是你父亲的遗产,不能继承。安置后的房产,是他们自己的权利,也不能干涉。 退一边说,你们就是有权利争议,也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打官司也不能赢了。 肥水不外流,送个干巴人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