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不再记“长期待摊费用”而是要记入“?
新准则下,筹建期间的开办费不再记“长期待摊费用”而是要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的,那么,筹建期要很长时间的,每月发生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月未如何处理?至年未还未能完成筹建工程,又将如何处理?请指教。谢谢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处理 新会计准则,将开办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2010-11-24 18:25 补充问题 1、刚看了您的解答,问题的关键的在企业未开始生产经营前,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的费用,在月未怎么处理?是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是的。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月末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 2、那么平时的损益表就只有有“管理费用”和“本年利润”了,是吗?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