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没有关于房屋间距规定?我在小汤山地区租了6亩地的一处厂房、
我在小汤山地区租了6亩地的一处、可是去年别人(也是租户)在我房后新建了一排房子、据我的后墙间距仅40公分、窗户都打不开了我找他谈了三次、他也承认太近了、说:房子都盖好了给点补偿15000元算了、我们刚签的20年合同还没开始经营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1〉我能到法院要求他拆房吗?(他没有手续) 2〉它占了我30米长的后墙。如果补偿多少合适? 3〉这件事我能拒绝交纳房租吗? 谢谢指点!!!
这属于规划局管,据我判断这么近的距离肯定是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如果确定他没有手续,可以起诉他要求他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至于数额,要以你受到的损失为准,外人不好判断,特别对象采光权等相连权赔偿主要是看自己。 三十米的后墙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拒交房租,那么赔偿还应该由你享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