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向政府索陪吗?我父亲一直都在农村的办事处任主任一职,他的职
我父亲一直都在农村的办事处任主任一职,他的职务是由村民选举产生,工资不归财政拨款,农村改革后有农村合作医疗,其他社会没有。因患有高血压,前几天在组织村上党员外出活动的路上突发脑出血住院,现在住院治疗期间,据医生诊断,病愈后不能再从事现在的工作,请问我父亲离开工作岗位后是否可以享受每月资金补贴的待遇?是不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你说的应该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吧,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对于村民委员会的成员的待遇问题现在大多数是由政府采取转移支付的形式按月支付,而实质上他们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 故不能享受公务员的待遇,政府也不会以公务员所享有的待遇来对待他们。 二、对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履职期间发生疾病,政府从法律上说是不会承担什么责任的。其进行治疗的费用主要是通过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解决,如果村集体有资金的话,也可以由集体来承担部分费用。 三、在你父亲离开工作岗位后,政府不会给以补贴。 四、对于必须给予补贴一事,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