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朝代的皇帝有“工资”吗?名称是什么?
皇帝也有工资的。 宋代叫“好用” 清代叫“体己”。 以北宋为例,自太宗赵光义以降,几乎每个皇帝都有1200贯的“好用”,而且每月如是,相当于月薪。之所以说“几乎每个皇帝都有”,是因为中间出了个宋仁宗,按规定仁宗也有1200贯的月薪,但是他发扬风格,自己主动放弃了(见《宋史·志第132》:仁宗帝命罢左藏库月进钱一千二百缗)。 且说没有放弃工资的宋太宗、宋真宗他们,作为皇帝,不方便亲自去填工资单,每月那1200贯,例来是由“左藏库”送过去。所以从形式上来讲,皇帝的工资是左藏库给发的。 左藏库在隋唐时就有,是太府寺下属机构,太府寺掌管天下财赋,左藏库则储存天下财赋。宋初不设太府寺,而是沿袭五代,设盐铁、度支、户部三司,对国家财政进行管理,左藏库即在三司之下,与右藏库、内藏库一起,对盐铁专卖、度支盈余、户部税赋、皇庄租税、各地方长官进贡、各附属国进贡以及各项专卖所带来的货币与实物进行集中的收支管理。其中皇庄租税、地方进贡、附属国进贡以及宫廷主持的专卖收益,是交由左藏库管理的,这些财物集中于左藏库,用来给京官发补贴,给御前侍卫发饷,给太子、公主、后妃们发费,以及给皇帝发工资。 左藏库收入来源中,皇庄租税和各项进贡是微不足道的,大项收入还是来自于专卖。帝制时代常见的专卖品无非是盐、铁、茶、酒之类,然而这些属于政府财政,不属于宫廷财政,专卖收益再多,也不能划归左藏库,左藏库能利用的专卖品只有土地。宋代以后,元、明、清三朝都有“楼店务”这种机构,其实就是搞土地专卖的,该机构经宫廷授权,对城区尤其是都城内的国有土地进行出租,或者开发后再出租,每年收取大笔租金,除地方分成之外,大部分都流向了左藏库。宋太宗时期,楼店务“以所收钱供禁中脂泽之用,日百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给皇帝发工资绰绰有余。 到了清代,皇帝也是拿工资的,不过不叫“好用”,而是叫体己银子,而发工资的左藏库也变成了内务府。有清一朝,皇帝都有体己银子这样的工资,每年都有由户部按月拨发给内务府管理。用于皇帝的日常使用,或者作为赏赐等等的开支。当时,不仅皇帝按例拿工资,而且后宫之中的皇后、皇贵妃、妃、嫔、贵人、答应、常在等嫔妃宫女每月都有内务府拨发的体己工资。 至于皇宫大内的其它花销,也由内务府统一做帐到户部核销。当时,管理皇帝后宫人员工资的是内务府的会计司。但是皇帝一般不过问后宫人员的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