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老人和上交养老费的问题!十分头疼100分献上!一对夫妇,
一对夫妇,男的49岁,女的48岁,农村户口,种地为生。有三个子女,分别是大女儿24岁,二女儿22岁(已婚),小儿子20岁。 现在夫妇2个人合计开始索要养老金了,因为3个子女都开始上班了。当妈的嚷嚷,谁不给就告上法庭。 大女儿最不想给,事情是这样的:大女儿从小跟随其奶奶长大,直到上大学,上了大学,其父母给交了1万块钱学费后,再也没管。大学一共5年,其父母再没给孩子一分钱!很绝情的那种,大女儿费都是借的,家长们不是没钱,就是不想给,再生活上也没给什么帮助。大女儿坚持上了5年大学现在上班
1.大人要的赡养费是否合法? 如果父母有困难,需要子女赡养的情况下,父母要求子女赡养才是必须的。否则父母衣食无忧,子女还要借债“上供”,这样的父母不必理睬。 2.如果要的赡养费合法,大女儿应该承担多少费用?(父母在山东潍坊地区的农村) 以父母的生活所需为限,原则上子女平均分摊,当然,子女收入高的较之子女收入低些的,可以多承担一点。 3.对于大人前期对大女儿不好,后期又要养老费的这种情况,法律是否保护大女儿? 原则上不考虑这一因素,赡养是义务。即便父母一分钱没有花在子女身上,子女也必须赡养老人。当然,从感情的角度讲,这样的老人可恨。 4.如果大女儿要结婚,养老费是按照大女儿收入比例承担,还是结婚后小两口共同承担? 对父母的养老费参考的是其子女的个人收入,但应该从小两口的夫妻财产中支付。 5.如果大女儿不理会她妈妈的这种要求,她妈告她上法庭,会有怎么样的判决?有多严重?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父母目前尚没有任何经济困难,而大女儿虽然有工资收入,但是要偿还过去的债务,生活还比较困难,支付赡养费可能还要举债。在这样的情况下,女儿完全不必理会母亲的恐吓。即使告上法庭,这样的主张也不会得到支持。当然,如果你能够有一些空闲的收入,那就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他们一点吧,求得一点心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