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台湾旅游?我户口在江苏丹阳,我想跟上海的旅行社去台湾旅游,
我在江苏丹阳,我想跟上海的旅行社去台湾旅游,请问能否去?要怎么办手续?需要哪此材料?谢谢!
一,在职人员办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入台证) 《入台证》由应旅行社统一办理,客人只需交齐以下材料即可。 1.在职申请人 1)在职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1份(抬头纸打印,样张附后),或有效工作证复印件1份。 2)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1份。如是外资企业还需要外商投资批准证书。 3)申请表:本人确认亲笔签名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1份。 4)照片:6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的2寸彩照3张,应与所持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能辨识为同一人。 5)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复印件1份。 6)如一同出游:结婚证复印件1份。 7)资产证明:房产证或存折(5万元以上)或其他资产证明复印件1份。 8)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复印件1份(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二、市民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方法 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如您已有通行证的请提供通行证,提供最近的一本即可(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2. 照片:6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的2寸彩照3张,应与所持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能辨识为同一人。 3. 申请表:本人确认亲笔签名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如是副处级以上干部,需到上级单位报批,并在表格背面盖章,所需时间可能较长。 4. 户口本:户口本正本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5. 身份证: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6. 发票:旅游费发票1张,抬头需写明客人姓名(我社统一开据)。 备注:客人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自行办理,办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后,交由相应旅行社。 上海地区办理地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