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天皇能延续至今?中国皇朝更迭频繁,日则一脉相承.
皇朝更迭频繁,日则一脉相承.
一.日本天皇的定义: 天皇职权-虚位元首 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天皇是君权神授,万世一系的血统,并且拥有国家机关的最高权力,总揽立法,行政,,外交等一切大权.战后在盟军介入下,政治上改采议会内阁制,但仍保留「天皇制度」以稳定国家的发展. 《日本国宪法》中提到「天皇乃日本国之象徵」,「没有干预国政之权能」.由此可知,天皇是象徵性的元首,并不掌有实权,但他仍可行使纯属形式和礼仪性的国事,如:公布法律,召集国会,大赦,接见外国使节等等.这些国事也须得到内阁的建议和承认,并由内阁来负其责任.故从《日本国宪法》之条文看来,天皇似乎仍无足够的条件被视为日本的元首. 皇室典范 《皇室典范》是皇室制度的基本法律,天皇及整个皇族都依此法律行事.《皇室典范》异於一般法律,与《日本国宪法》同为最高法规.其内容包括:「皇位为皇族之男系的男子继任之.」,「继位的资格与顺序」,「皇族的范围」,「皇族不得领养养子」和「皇族身分的脱离」等. 《皇室典范》与《日本国宪法》是二元并立的.皇室须遵守《皇室典范》,不若一般人民遵守的《日本国宪法》,例如皇族没有姓氏,选举,参政权,也不须纳税等等. 天皇信仰的起源 天皇的信仰源於日本神话,根据《古事记》与《日本书纪》,日本民族信仰的最高之神就是日本皇室的祖神-「天照大神」.日本建国的历史从出云系开始,皆与「天照大神」的神迹故事结合,所以自古以来日本人便将对「天照大神」及其神话的信仰转化为对日本天皇的崇拜,因而逐渐形成了日本人对皇室家国的深切情感,不仅成为信仰习俗,亦成为日本精神的来源. 日本人民对天皇的态度 在一般日本人民的心目中,天皇是受人尊敬的对象.如前所述,日本人民对天皇的信仰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情感,天皇就像是精神上的骨肉亲人,并且被象徵性的看成是「神」,进而提升到宗教的领域,成为绝对价值的存在实体,永远不可磨灭.虽然二次战后,昭和天皇发表「人间宣言」,从此天皇失去了神性.但《日本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天皇乃日本国之象徵,亦为日本国民统合之象徵」,指出天皇就是日本团结的象徵,因此日本人对於整个皇室仍然相当敬重.在日本的社会中,天皇像是个空洞的台风眼;而整个日本社会,就像强烈台风般围绕著他. 二.日本宪法中,有关天皇的条文: 明治宪法中的天皇 明治时期,宪法规定权力集中於天皇,实施「无答责制」.所谓无答责制就是天皇在听臣属报告时只听不答,政策的责任由大臣自负.其目的在维护天皇的形象与权威.不过在明治宪法期间(明治,大正,昭和初期),在重要的政策与人事上,天皇仍扮演重要角色.这也就是为何天皇无法回避二次大战时发动侵略战争的责任. 日本国宪法 战后在盟军司令部的要求下,日本制订了新宪法,将明治时期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改为《日本国宪法》.自1947年实行.新宪法有下列几点作了改变: 改变天皇的权力和地位.自神化到象徵.以前的天皇被视为天照大神的后代,并且拥有神性,规定天皇拥有国家机关的最高权力.而新宪法中,立法权属国会,行政权属内阁,司法权属法院.天皇的位置成为象徵,其权力建立在国民的意志上. 天皇只能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且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第三条),由内阁负其责任(第四条).天皇的国事行为纯属形式和礼仪性的.日本天皇变成虚位元首.而天皇制度并未被取消,是因为二战后共产革命的阴影,使得盟军认为有必要维持天皇制以免革命发生.天皇被盟军塑造成一个爱好和平与亲民的「无害老人」,且不具有神格. 日本国宪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天皇乃日本国之象徵,亦为日本国民统合之象徵,其地位是基於主权所 存在之日本国民的总意. (这也就是天皇的存在,是建立在国民的意志之上.) 第二条 皇位为世袭,依国会议决之皇室典范之规定继承之. 第三条 天皇关於国事之一切行为,必须经过内阁之助言与承认,而由内阁负其责任. (对於国事有影响力者,是为内阁.) 第四条 天皇仅行使本宪法所规定有关国事之行为,并没有干预国政之权能. 天皇依法律之规定,得将其有关国事行为委任他人为之. (天皇在实质的政治上,并无权力.他是个象徵.) 第五条 依皇室典范规定而设置摄政时,摄政以天皇之名义行使有关国事之行为,准用前条第一项之规定. 第六条 天皇基於国会的指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天皇基於内阁之指名,任命担任最高裁判所长官之裁判官. 第七条 天皇依内阁之助言与承认,为国民行使左列有关国事之行为: 一, 公布宪法之修正案,法律,政令及条约. 二, 召集国会. 三, 解散众议院. 四, 公告国会议员总选举之施行. 五, 认证国务大臣及其他法律所定官吏之任免,与全权委任状及大使,公使之信任状. 六, 认证大赦,特赦,减刑,刑之执行之免除及复权. 七, 授予荣典. 八, 认证批准书及法律所定之其他外交文书. 九, 接受外国大使及公使. 十, 举行仪式. (内阁同意后,天皇担任宣布的角色.) 第八条 对皇室的财产让渡,以及皇室受让或赐与财产时,必须基於国会之议决. 三.目前日本为何需修改宪法 日本修宪有两大主轴,第一为承认有可供自卫的军队,第二为让女性也可以登基天皇.第一项所要?c的法条为日本宪法第九条:「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於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第二项则是为日本宪法第二条:「皇位世袭,需根据国会(即众议院和参议院)议决的《皇室典范》(见附录)(Imperial House Law)规定继承人.」 关於第九条法规,长期以来,日本部分政治势力认为,日本现行宪法是在美国主导下制定的,日本放弃武装,不得拥有自己的军队是战胜国强加给日本的条款,是件很不光彩的事.为此,他们一有机会总要极力主张修宪,并强调应取消宪法第九条.至於第二项法条的修改原因则是因为,日本皇室自秋篠宫(皇太子的胞弟)以后未曾有男子嗣诞生,根据皇室基本法的《皇室典范》规定,有资格继承皇位者仅限於有皇室血亲的男系男子,目前日本皇族男性只有七人,由於皇太子妃雅子所产下的是女儿,因此皇位的继承顺位并无改变,第一顺位为皇太子,第二顺位仍为皇太子的弟弟秋篠宫,第三顺位为天皇的弟弟常陆宫.但是,由於《皇室典范》规定,皇室不得领养养子;皇族将来与民间人士结婚必须脱离皇籍;皇族的男系男子如有中断,则宫家自然消灭.因此使得天皇的继任存在不安定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假如皇族的男系男子都生不出儿子,皇族终将走向灭亡.为此,日本宫内厅针对今后皇位的继承问题做了检讨与宪法修改. 日本宪法如何修改 根据日本宪法第九章第九十六条:「本宪法之修改,需由国会经各议院议员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而提议,向国民提案,经其承认.此种承认,必须於特别的国民投票,或於国会所定选举时之投票,得其过半数之赞成.宪法修改经前项之承认时,天皇应以之为宪法之一部,而以国民之名义公布之.」 附录:皇室典范 (摘录) 第一条【资格】 皇位为皇族之男系的男子继任之. 第二条【顺序】 皇位的继任资格依序为: 皇长子 => 皇长孙子 =>其他的皇长子的子孙 =>皇次子以及此子孙 => 其他的皇子孙 =>皇兄弟以及此子孙 =>皇伯叔父以及此子孙 第三条【顺序的变更 】 当皇嗣有精神或身体不治的重病患,或者如果发生重大的事故,能由皇室会 议的讨论,改变继承皇位的顺序. 第四条【即位 】 当天皇驾崩时,皇嗣立即即位. 第五条【皇族的范围 】 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亲王,亲王妃,内亲王,王,王妃以及女王为皇族. 第八条【皇太子 皇太孙子 】 皇嗣的皇子为皇太子.当皇太子没有的时候把皇嗣的皇孙子叫做皇太孙子. 第九条【养子的禁止 】 天皇以及皇族不能收养养子. 第十一条 【皇族的身分的脱离 】 1.年龄十五岁以上的内亲王以及女王离开皇族的身分. 2.亲王(除去皇太子以及皇太孙子),内亲王以及女王,由皇室会议的讨论, 离开皇族的身分. 第十二条【根据皇族女子的婚姻的脱离 】 皇族女子和天皇以及皇族之外的人结婚时离开皇族的身分. 第十三条 【随著皇族身分脱离者的脱离 】 脱离皇族身分的亲王或者皇妃,以及直系晚辈亲属(除了和别的皇族做成婚姻的女子以及此直系晚辈亲属),同时离开皇族的身分,除非由皇室会议的讨论来保留皇族的身分. 四.为何有英国女皇而无日本女天皇 由於系上课程提及女性主义,因此我们对这性别议题相当有兴趣,英国自现代化以前便有女皇的出现,甚至他们引以为傲的〔日不落帝国〕时代都是在女皇维多利亚的执政之下,那早期以西方为学习对象的日本为何没有出现女天皇呢 其实根据史料发现,日本确实有数位女天皇的出现,如持统,效谦女皇等十八位,但是总不如英国早期女皇来的名实相符,日本宪法第二条即表示仅限於「属於皇统的男系男子」,不承认女性皇族即位为天皇,几乎全盘延续明治宪法时的旧皇室典范的规定,就文化背景来说,西方世界经历过思想其蒙时代,在性别上的权利分配上比起保守传统的东方世界来的平等,以下是对日本女天皇和英国女皇职权的议题来探讨: 日拟修宪恢复承认女性天皇 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对修宪相当积极,又得到民主党的协力,因此自民党预备在明年建党五十周年时试图提出「新宪法草案」,其中第一项大的进展是可能恢复明治时代之后便废止的女性天皇制度.由於恢复女天皇制度还需要国会修改皇室典范,被认为是「事关国家根本的大问题」,如果将来承认女性天皇,现在的皇太子和雅子妃生的爱子,是否能成为「女帝」呢 最近雅子妃备受生男孩的压力,据说已陷入极度忧虑状态,令整个日本社会对此相当敏感和关切,这是日本特有的「皇室病」,现在的皇后在妃子时也曾因此而长期休养.雅子今年一月九日发表声明,承认自己「结婚十年多以来,因为在不习惯的环境中,长期累积了相当的身心疲劳」,.日本也因此开始再度讨论有关修改皇室典范以承认女性天皇的问题,今年众院宪法调查会的会长山中太郎发言表示「本会现在朝承认女性天皇方向研议,如果快的话,可能今年内便将修改皇室典范」.日本宪法第二条规定「皇位为世袭」,皇室制度基本法的皇室典范对於皇位的继承,几乎全盘延续明治宪法时的旧皇室典范的规定,.但日本皇室历史上从推古天皇以来,有过持统,孝谦天皇以及最近的江户时代的后樱町天皇,共有十代八位女性天皇,所以有女性天皇并非违反日本传统.与日本王室来往的各现代国家如荷兰,比利时,瑞典,挪威等,王位可由长子或长女继承,其他英国,丹麦,西班牙等国也规定男子优先继承,不过没生男孩的话,女子也能继承;唯一不承认女性天皇的只有日本.二○○一年十二月,爱子诞生时,自民党内部相继出现承认女天皇的论调,但是当时小泉纯一郎表示「这应该慎重检讨才好」,小泉当时顾虑非常多,不但担心牵扯出要不要维持天皇制度的问题,也有期待雅子如果随即再怀孕生男孩,则问题自然解决,不过这二年看起来雅子并没有怀孕的迹象,日本政界也已经逐渐意识到这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将女性 天皇列为与修宪有关的重点题目,看来比起牵扯更大的宪法第九条的修改问题,阻力要小,也将可能是修宪的第一步,尤其是日本国民超过八成的人都赞成应该有女性天皇. 修改法律提上日程 日本皇室是世界上历史最长的王室,与日本历史,文化有著密切关系.战后,在美军占领下,日本皇室经历了历史性变革.天皇制虽然得以保留,但天皇"君临而不统治",已与战前的天皇制有了性质上的不同. 目前,修改相关法律的工作已经提上了日本政治的议事日程.2004年1 1月17日,执政的自民党下属的宪法调查会提出了宪法修改草案大纲.关於皇位继承问题,该草案大纲主张"依据皇室典范的规定,不问男女,由属於皇统者继承之",明确表明允许女性担任天皇.据报道,自民党将基於该草案大纲,预定於2005年11月正式决定宪法修改案. 另外,去年12月27日,小泉首相还下令成立了一个由资深学者,法律专家等十人组成的"关於皇室典范的有识者会议",讨论修改"皇室典范"等事宜.今年1月25日和2月18日,这个委员会已举行了两次会议,并确定了议论的基本方向:以使皇位在将来能稳定地继承下去作为第一目标,充分考虑到历史的和现实的状况,基於社会舆论的变化和国民的普遍想法,从长期的视野考虑合适的制度,最终提出能为多数人接受的提案.该委员会将在今年秋天将讨论结果呈报给小泉首相,届时小泉将决定是否在议会推动对皇室典范的修改. 英国女皇: 在英国,伊莉莎白二世的王位是根据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继承的,她是一名基督教新教徒,并且也未嫁给一名罗马天主教徒.尽管英国的王位一般是血缘继承,但是英国的国会自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就一直有权决定谁来继承王位.(见英国王位继承) 在英国,女王是立法程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与上议院和下议院共同构成了整个立法机构.但在实际上,女王的权力只是象徵性的.女王能够合法地批准或否决法案,但是自1707年以来就从来没有一个英国君主曾经否决过法案.在每年新一届议会开幕是女王也按惯例需要发表讲话,勾画该年度的立法议程,但是这些讲稿都由她的大臣们负责撰写. 女王在行政机关也拥有象徵性的角色.英国政府被称为「女王政府」(Her Majesty's Government),技术上是由女王负责任命大臣.但事实上女王不能任命或罢免大臣,官员;首相一职一般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然后由首相「建议」女王任命其他内阁成员.而且英国政府也不向女王负责,它必须向下议院负责,即间接地向英国选民负责.女王也参与到国家的司法体制中,法庭以她的名义行事,政府也为了女王提起公诉. 但是女王不能作为国家元首被起诉或控告,她也不能作为个人被控告(虽然君主作为一个法律实体是可以被控告的).不过在英国法律中女王却是一个自然人,必须像其他所有人一样遵守法律.但是女王是否能够在触犯法律时被控告却是未定的.在17世纪的英国革命期间,议会曾经控告查尔斯一世叛国,但在查尔斯二世上台后整个过程被宣告非法. 结论:到十八世纪后,英国女皇是象徵性的存在,并非同时代的东方世界君王那般大权在握,专制独裁,直到如今,自由民主的时代来临,这些东方西方的君主更是如此-一个历史的见证;一个文化的象徵,照此看来,日本女天皇的产生是顺应民心,符合时代潮流也是自然而然之事,只不过,对於根本的天皇制度改革,日本一如东方世界的保守般,发展比起英国女皇制度慢了许多. 五.太子妃生不出男孩的议题 日本皇太子称皇室生活媒体关注损害太子妃健康 据美联社报导,日本皇太子德仁表示:皇室生活,成为一个母亲,以及媒体对皇室没有男性继承人关注的压力对太子妃的健康状况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其生日新闻发布上,德仁皇太子指责媒体使他妻子所承受的压力更为沈重.这一新闻发布会於上星期四举行,但是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记者被要求在德仁星期一生日这一天再发表他们的报导. 太子妃雅子在去年十二月因患带状包疹入院治疗后一直保持低调.这位很受日本人欢迎的太子妃上个月说,由於皇室生活所带来的巨大心理和生理压力,她的健康状况恶化了. 德仁说,在雅子於2001年生下他们的女儿爱子公主之前,雅子承受了各种与继承人有关的强大压力. 在星期一将度过44岁生日的德仁说:『幸运的是,我们的孩子出生了.在孩子出生两个月后,她就开始恢复履行她的官方职责.但是在她履行官方职责,抚养孩子以及处理媒体的各种要求的同时,她的压力也在逐步增大.有关再生一个小孩的压力也非常沈重.』 2岁的爱子公主是这对皇室夫妻的第一个孩子,也是明仁天皇的第三个孙女. 太子妃雅子是哈佛大学的毕业生,她於1993年放弃外务省职业外交官的身份与德仁皇太子结婚.她有时曾谈到过适应皇室生活的困难.在生下爱子公主之前,她也曾流产. 德仁说:『我希望她能够在不受周围压力的情况下安静地度过一些时间.在一段时间后,她才会恢复履行其官方职责.』 按照日本战后宪法,皇室没有官方的政治权力,其作用大多是象徵性的.皇室成员经常出国,会见贵宾,并颁发各种文化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