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遇到这事该怎么处理?来公司上班两个多星期了,上个礼拜四老板
来上班两个多星期了,上个礼拜四老板找到我说下礼拜一和我签试用协议的,就相当于试用期合同了,但到了礼拜一,他却没有找我签,到下午就离开公司了,今天礼拜二了,我也没问,他也没提这事,中午吃好饭后又离开公司了,一般他下午离开后当天就不会回公司了。我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遇到这样的问题必须及早去和老板说明。原因有这么几点: 1、试用期合同是合同的一部分,是对劳动者和企业的保障,而且是《劳动法》规定的程序。 2、既然老板已经承诺和你签合同,这几天也许由于他忙忘了这回事,你做为当事人有必要提醒他。等他想起这件事再找你的话,肯定会认为你做事没原则,不够细心,连和自身息息相关的事情都不去争取。 3、一个连自己利益和保障都不能争取的员工不是一个称职的员工,怎么能奢望他能维护公司的利益呢。所以不要怕老板有什么想法,如果他是个够开明的领导肯定会不计较你和他提这件事。毕竟他已经承诺,毕竟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毕竟你在维护你自当的权益。 以上只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