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个人由于交通事故死亡,那么死亡赔偿的标准是
一个人由于死亡,那么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怎么算的,我听说现在是按照事故发生地算的,那么如果这个人是贫穷的地方的人,在大城市里交通事故死亡不是很合算么?
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标准时,对伤亡者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这主要是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均高于农村许多。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户口人员到城镇工作、生活,如果单纯以户口作为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依据,对于户口在农村、但在城镇工作和生活的人员是不公平的。为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的规定,死亡补偿费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城镇居民的按前项,农村居民的按后项)。受诉法院可选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当然选个生活水平高的地方作为受诉法院对受害方有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