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的房屋能够过户到我的名下吗?我的妹妹是农村户口(该村为城中
我的妹妹是户口(该村为城中村),我和父母都是城市户口。十年前,我父母出资在我妹妹申请的宅基地上盖了三间房,我妹妹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后来,我妹妹出嫁后,因妹夫是城市户口,所以自己也就按照政策将户口迁到了我妹夫的户口本上,成为了城市户口。现在,我父母年纪很大了,想让我负担主要赡养责任,承诺将这三间房给我,我妹妹也同意,但这三间房属于农村宅基地的房屋,请问各位,这三间房能够过户到我的名下吗?
1、这房子属于利用农村宅基地建筑的住房,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得买卖、转让和出租给他人。但法律上并没有禁止继承和赠与。而由于目前产要难健在,也不能适用继承,所以,应该是适用赠与方式过户到你的名下。 2、但虽然此房的实际出资人是你父母,但由于是利用的是你妹妹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且房产证是你妹妹的,而国家法律上认定房屋的产权以房产证为准,所以,此房的赠与人应该是你妹妹,而不是你父母。即应当是由你妹妹与你订立赠与协议书,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3、由于该房是你妹妹在结婚前建筑的,属于你妹妹的个人财产,与他的丈夫无关,在赠与时不用征得她丈夫的同意,所以,楼上“应当是你妹妹夫妻的共有财产,应当由他们共同作出处分”的说法是不正确的。